《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如皋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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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時間
2024年12月24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fā)《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如皋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的通知》(皋政辦發(fā)〔2024〕81號,以下簡稱《通知》)。
二、背景依據
依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通知》。
三、目的意義
為強化非法集資防范處置,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策應機構改革需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南通市有關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在市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機制基礎上,結合我市機構改革實際,調整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建立健全政府統(tǒng)一領導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
四、主要內容
(一)明確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以及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監(jiān)管部門等職責分工,協(xié)同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防范監(jiān)測、行政執(zhí)法等相關工作。
(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各鎮(zhèn)(區(qū)、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
原文鏈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如皋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的通知
圖解:《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如皋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牽頭部門的通知》圖解